REACH法规下SVHC检测办理需要怎么做?在全球化学品监管体系中,欧盟《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法规》(Registration, Evaluation, Authorization and Restriction of Chemicals,简称 REACH 法规)下的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SVHC)检测,已成为影响国际贸易合规性的关键环节。该检测体系通过对潜在高风险化学物质的筛查与管控,构建起保护人类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技术屏障。
REACH 法规自 2007 年正式实施以来,以 “无数据,无市场” 为核心原则,要求企业对投放欧盟市场的化学品及产品承担全面的安全评估责任。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作为法规执行机构,负责动态更新 SVHC 清单。截至 2025年6月,清单已更新至250项化学物质(具体数量以 ECHA 最新发布为准)。
1.致癌、致突变或生殖毒性(CMR):如三氧化二砷(致癌物 1B 类);
2.持久性、生物累积性和毒性(PBT) 及高持久性、高生物累积性(vPvB)物质,如全氟辛酸(PFOA)及其盐类;
3.对人类健康或环境造成不可逆影响的内分泌干扰物(EDCs);
4.经科学论证具有类似危害潜力的物质。
SVHC检测遵循严格的定量判定标准:当产品中单一SVHC物质含量超过0.1%(w/w,质量分数),且企业年制造或进口量超过 1吨时,需履行以下合规义务:
1.通报义务:需在物质列入清单后的规定期限内(通常为 6 个月至 18 个月),通过 ECHA 的 SCIP 数据库完成通报;
2.信息传递义务:向下游用户提供安全数据表(SDS)及产品中 SVHC 存在情况的说明;
3.授权申请义务:若涉及清单中的 “授权物质”,企业需在日落条款到期前提交授权申请,未获批者将被禁止投放市场。
现代SVHC检测依托先进分析仪器,采用标准化检测流程:
1.样品前处理:通过机械粉碎、索氏萃取、微波消解等技术,将目标物质从复杂基质中分离;
2.仪器分析:运用气相色谱 - 质谱联用(GC-MS)、液相色谱 - 质谱联用(LC-MS/MS)、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ICP-MS)等设备,实现痕量物质(检测限低至 ppm 级)的精准定量;
3.结果判定:依据 ECHA 最新 SVHC 清单及阈值要求,出具合规性评估报告。
总结:
为了确保我们使用的产品安全可靠,对于电子产品、玩具、服装及纺织品、家居用品等产品,进行 REACH SVHC 检测是非常必要的。
企业也应严格遵守合规要求,关注 SVHC 清单的更新,为消费者提供安全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