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EMU平台欧盟无障碍指令合规指南。随着数字技术和智能设备在日常生活中的广泛应用,电子商务平台、银行终端、电子阅读器和智能手机等相关产品和服务已经成为公众获取信息和享受社会服务的重要渠道。然而,欧盟委员会的研究表明,许多产品和服务在设计时未充分考虑残障人士的使用需求,导致他们获取这些商品和服务的机会受到限制。
为提高残障人士及其他功能受限者在日常生活中平等获取信息和服务的能力,欧盟制定了《无障碍指令》(以下简称“指令”)。该指令的主要目的是通过统一各成员国对某些商品和服务的无障碍要求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定,促进内部市场的顺畅运作,消除因各国无障碍要求差异而对指令所涵盖商品和服务自由流通造成的障碍。指令规定,特定类别的商品和服务在设计和提供时,必须满足相应的无障碍要求,以最大程度满足残障人士的预期使用需求。
该指令适用于2025年6月28日之后投放市场的商品和服务,适用范围内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
消费类通用计算机硬件系统及其对应的操作系统。例如,个人电脑及其操作系统;
一些自助服务机;
具备交互式计算功能的终端设备,用于电子通信服务,比如智能手机及其他通讯设备;
具备互动计算功能的终端设备,用于访问视听媒体服务,例如智能电视;
电子书阅读器;
路由器;
商品角度
如果您是生产商,请尽快确认投放到欧盟市场的产品是否符合相关指令的适用范围,以确保自2025年6月28日起,相关产品能够满足指令的要求。具体内容如下:
确保产品的设计和生产符合本指令所规定的无障碍要求。
根据附件四的要求,编制技术文件,并按照该附件规定的合格评定程序执行,或委托他人进行。如果符合性评估结果表明商品符合相关的无障碍要求,制造商应撰写欧盟符合性声明,并将CE标志明显、清晰且不可磨灭地贴在商品或其铭牌上。
制造商应当确保制定相应程序,以保证批量生产的产品始终符合相关指令。任何商品设计或特性的变更,以及作为商品合规声明依据的协调标准或技术规范的变化,都应当得到充分重视。
制造商应确保其产品上标注有型号、批次号、序列号或其他可识别的信息;如果产品的尺寸或性质不便于直接标注,则应在包装上或随附的文件中提供相关信息。
制造商应在产品上清晰标示其名称、注册商号或注册商标,以及一个可联系的地址。如果无法在产品上直接标明,则需在产品包装或随附文件中注明。
制造商应确保商品配备必要的文件,并提供用销售目的地国家/地区消费者和其他最终用户易于理解的语言撰写的说明和安全信息。
以无障碍方式在商品详情页面展示相关信息。
确保商品上有CE标志,以证明其符合本指令的无障碍要求。
确保商品本身标有制造商名称、注册商号或注册商标,以及可联系的唯一地址。如果无法在商品上直接标注,这些信息应当出现在商品的包装或随附文件中。
请确保商品本身标明型号、批次号、序列号或其他可识别信息;若商品的尺寸或特性不允许在其上直接显示,则应在包装上或随附的文件中提供这些信息。
确保商品附带必要的文件,以及用销售目的国家/地区的消费者和其他最终用户能够轻松理解的语言编写的说明和安全信息。
以无障碍的方式在商品详情页上呈现相关信息,确保在2025年6月28日起遵循与服务相关的无障碍规定。